关于做好2018年福州大学“同观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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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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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学〔2018〕11

各系、年级、班级、团支部

为支持福州大学教育事业发展,2017年,我校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87级机制专业校友、现任同观集团董事长张卫克先生在学校设立“同观助学金”,共计人民币50万元,计划每年(共5年)10万用于奖励全校学业成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同观助学金”评选与管理方法(试行)》,现就做好2018年度“同观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大二、大三、研究生二年级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人每年2000元人民币。

三、名额分配

 学院申报2名候选人,学校进行差额评选。

四、参评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无违反校纪校规问题。

2.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本学年两学期综合测评名次均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中居50%以内(含50%),且无课程重修;研究生学习成绩优良、科研突出,无考试不及格课程,学生工作表现突出者优先。

3. 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 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秉承正念向善,自利利他,内观感恩,仁爱平等的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政治信仰、理想信念、价值取向、责任担当,表现突出者可不受第2项规定限制。

5.诚信感恩、品行端正,不隐瞒家庭经济变化和外来资助情况,参评学年没有获得过其他各类大额资助(单项一次性资助4000元及以上)。

6. 本学期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可不受第2项规定限制。

五、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登录福州大学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填写并递交福州大学“同观助学金”申请表

2.学院审核。学院登录福州大学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进行审核,提出本院建议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疑义后上报校资助管理中心。

3.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同观集团共同评公示。

4.发放助学金。

六、评选要求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

2.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本着德才兼备的原则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学业成绩和各方面的现实表现。

3.对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4.已获得本项奖励者,一般不再重复奖励。

5.受助学生于申报时和次年9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汇报学习和思想情况,学校汇总后报张卫克先生备案。

6.各年级于5月18日之前将《福州大学“同观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材料送至学工组办公室嘉锡楼308,电子版发送至fd22866541@163.com

附件:1.福州大学“同观助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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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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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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