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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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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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申报。

项目申报时间节点和要求:

1、 申报项目负责人需尽早到校科技处进行申报人、申报项目的注册,并订立和联合申报单位的“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书”。

2、 申报项目应于2016年3月10日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提交项目预申报书。

3、 具体的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可登录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查询、下载。

     联系人:陈宪荣,电话:22865525;邮箱:kych@fzu.edu.cn.

                                           校 科 技 处

                                        2016年2月28日

附: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闽科计【2016】6号

各有关单位:

    现 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7号)和《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 计划高性能计算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8号)转发给你们,有关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可登录科技部网站 (http://www.most.gov.cn)查询、下载。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

一、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要求

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在2016年3月15日17: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提交项目预申报书。逾期可不予受理推荐。

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获推荐的申报单位应于科技部通知要求时间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对口重点专项管理专业机构。

二、项目申报对口业务部门

(一)“纳米科技”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基础处;联系人:林青;联系电话:0591-87869718。

(二)“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基础处;联系人:林青;联系电话:0591-87869718。

(三)“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基础处;联系人:林青;联系电话:0591-87869718。

(四)“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基础处;联系人:林青;联系电话:0591-87869718。

(五)“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农业处;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0591-87881230。

(六)“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农业处;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0591-87881230。

(七)“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农业处;联系人:李坚义;联系电话:0591-87881299。

(八)“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农业处;联系人:罗铭;联系电话:0591-87882948。

(九)“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农业处;联系人:李坚义;联系电话:0591-87881299。

(十)“高性能计算”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马菁;联系电话:0591-87881523。

(十一)“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林秋;联系电话:0591-87303538。

(十二) “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马菁;联系电话:0591-87881523。

(十三)“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马菁;联系电话:0591-87881523。

(十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马菁;联系电话:0591-87881523。

(十五)“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条财处;联系人:王浦;联系电话:0591-87303728。

(十六)“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林秋;联系电话:0591-87303538。

(十七)“网络空间安全”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马菁;联系电话:0591-87881523。

(十八)“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马菁;联系电话:0591-87881523。

(十九)“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社发处;联系人:王伯玱;联系电话:0591-87883248。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7号)

    2.《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计算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8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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